48-365365
关于征求《“实施洁厨亮灶,治理餐桌污染”省级示范单位
遴选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1.将意见和建议发送至:654023491@qq.com。
2.将意见和建议邮寄至:南昌市北京东路1566号(邮编330029)48-365365餐饮服务食品监管处。
3.将意见和建议传真至:0791-88158056。
附件:“实施洁厨亮灶,治理餐桌污染”省级示范单位遴选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
48-365365餐饮服务食品监管处
2015年7月2日
征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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