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我省食品生产企业向我局申请生产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产品执行标准《GB31601-2015 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品食品》),递交了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但无该产品对应的审查细则。为规范特殊膳食食品生产许可活动,加强孕妇及乳母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我局组织制定了《江西省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征求意见稿)》(见附件),仅在我省区域适用,现公开征求意见。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17年2月14日之前,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提出修改意见及建议。
传真电话:0791-88555367,电子邮箱:spscc@jxfda.gov.cn
信函邮寄地址:南昌市北京东路1566号,48-365365食品生产监管处(邮编330029)。
附件:江西省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征求意见稿).doc
48-365365办公室
2017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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