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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局开展“解读《食品安全法》”在线直播视频访谈活动
2015年9月29日
日期:2015-09-30 10:15:00 浏览次数:

9月29日,省局与省信息中心和省信息化办合作开展以解读新《食品安全法》为主题的在线直播视频访谈活动。活动中解读了《食品安全法》,介绍了我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并回答了网名有关食品安全的提问。

出席发布会的有:省局副巡视员肖云昌、食品流通处处长张忠文、48-365365餐饮处处长鲁军。详细情况如下。
                                      

详细情况

主 题:解读新修订《食品安全法》

时 间:2015年9月29日

嘉 宾:肖云昌 张忠文 鲁军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收看由江西省政府网为您直播的在线访谈节目。今天,我们很高兴邀请到三位嘉宾为大家介绍2015年新修订《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新食安法)解读。他们分别是:48-365365副巡视员、局直属机关党委书记肖云昌。肖副巡视员,欢迎您做客演播厅!

肖云昌: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好!非常高兴与大家进行沟通和交流。

主持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流通处处长张忠文。张处长,欢迎您!

张忠文: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好!

主持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食品监管处处长鲁军。鲁处长,欢迎您!

鲁军: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好!

主持人:俗语说得好“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可谓是关系千家万户的大事儿了。食品安全法,在这儿我们简称为“新食安法”,它修订的初衷和过程是怎样的? 我们为新食安法的实施做了哪些宣传工作?

肖云昌:我国现行的《食品安全法》是2009年实施的。它对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保障食品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我国食品安全整体水平得到提升,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中向好。与此同时,我国食品企业违法生产经营现象依然存在,食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监管体制、手段和制度等尚不能完全适应食品安全需要,法律责任偏轻、重典治乱威慑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改革完善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着力建立最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积极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因此,这次修改《食品安全法》的考虑,可概括为三个需要:

第一个需要,以法律形式固定监管体制改革成果、完善监管制度机制的需要。 第二个需要,完善监管制度,解决当前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的需要。第三个需要,建立最严厉的惩处制度,发挥重典治乱威慑作用的需要。新食安法修订过程从2013年10月~2015年4月历时1年半的时间,历经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第十二次会议两次审议,三易其稿后终获通过。2015年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以160票赞成、1票反对、3票弃权,表决通过了新食安法,自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我局对新食安法做了大量宣传工作。省食安办和我局共同于6月16日、9月24日在南昌八一广场举办“食品安全周”和“江西省2015年《食品安全法》宣传活动暨饮食用药安全宣传月”启动仪式活动。 24日也就是节前在广场举办的这次大型宣传宣传活动取得了很好的宣传效果。这次宣传活动是省食品安全办公室、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全国普法办、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司法部的要求,结合正在开展的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举行的。省政府副省长、省食品安全委副主任谢茹出席现场活动,并启动“江西食品药品监管”微信公众号上线、宣布活动启动。省食品安全办主任、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李舰海在致辞中表示,开展此次活动的主要目的是以实施新修订《食品安全法》为新起点,在更大范围、更多领域、更高程度上,凝聚共识,号召全社会共同坚守法治底线,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启动仪式现场,100家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单位和医药企业代表,向全省食品医药企业发出倡议,承诺坚守质量安全底线,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把好生产经营关口,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单位,还开展了打假治劣成果展,展示了在监管执法中缴获的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并现场展示婴幼儿奶粉、婴幼儿营养谷粉、葡萄酒、啤酒、蜂蜜、蔬菜、食用油、猪肉、化妆品、群众常备药品等假劣鉴别,给群众购买的食品、药品进行现场快速检测真假。活动现场还循环播放了食品安全视频宣传片、发布了不合格食品药品信息,现场受理了群众的投诉举报,开展现场科普教育有礼竞赛等活动。从6月至10月,都是我们开展集中宣传活动的时间。除了前面讲的宣传宣传活动,还陆续在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食品安全知识竞赛活动、食品安全校园行、食品安全企业行、“安全饮食、健康生活”公益宣传、饮食用药安全公众互动、“微言健康”会议等一系列宣传活动。

主持人:新食安法体现了怎样的理念?

肖云昌: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确立了食品安全工作的新理念,在总则中规定了食品安全工作要实行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基本原则,要求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管制度。

具体来说,在预防为主方面,强化了食品生产经营过程和政府监管中的风险预防要求。在风险管理方面,提出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结果和食品安全状况等,确定监管重点、方式和频次,实施风险分级管理。在全程控制方面,提出了国家要建立食品全程追溯制度。食品生产经营者要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保证食品可追溯。在社会共治方面,强化了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新闻媒体、群众投诉举报等方面的规定。例如规定在制定食品安全标准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中要增加食品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的代表参加,充分发挥行业组织、消费者组织的作用。

主持人:新食安法有什么亮点?

肖云昌:今年新修订《食品安全法》为 6年以来首次大幅度修订,原法104条,修订后变为154条条,对70%的条文进行了实质性修订,且有“史上最严食品安全法”之称,在此,介绍与老百姓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6个亮点。

亮点一: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四大义务一是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食品生产企业应从原料投料、生产工艺、贮存包装、出厂检验、运输交付等环节实施控制要求;二是强化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追溯义务,完善了追溯制度;三是明确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履行自查义务;四是明确了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履行自查义务;五是新法将网购食品纳入监管范围。

亮点二:全方位改善监管安全 一是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监督机构,对食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的监督由原来的质监、工商、食药分段监管变成食药监管部门统一监管,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的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以及会同食药监管部门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二是食用农产品销售被纳入监管,国家对农药的使用严格管理,加快淘汰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鼓励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三是加强食品贮存运输的监管,非食品生产经营者,非食品生产经营者从事食品贮存、运输和装卸活动,其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四是增加餐饮服务全过程监管,对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建筑工地等集中用餐做了要求;五是加强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监管,实行生产许可制度。禁止质量不合格或超过保质期的添加剂流入市场,禁止在食品中添加过量的食品添加剂。六是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应当按照规定显著标示。

亮点三:六大追责 确保重典治乱 一是对重复违法行为增设了处罚的规定;二是大幅度提高行政罚款的额度;三实强化食品安全刑事责任追究,如对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经营病死畜禽、违法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等屡禁不止的严重违法行为,增加了行政拘留的处罚,如果涉嫌犯罪,直接由公安部门进行侦查,追究刑事责任;四是对非法提供场所的行为增设了法律责任;五是强化了民事法律责任的追究,增设消费者赔偿首负责任制,消费者提出赔偿请求,可要求十倍价款或三倍损失的惩罚性赔偿金;六是加重了监管者和执法者的责任。标示。

亮点四:监管部门四大创新“武器” 一是实行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跟踪食品安全标准执行情况;二是增设临时限量值和临时检验方法制度;三是增设生产经营者自查制度,发现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立即停止生产经营应向监管部门报告;四是增设责任约谈制度。

亮点五:食品安全实现社会共治 一是监管机构要当好信息发布员,应当准确、及时、客观地公布食品安全信息,鼓励广大消费者和新闻媒体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二是食品行业协会要当好引路人,建立健全行业规范和奖惩机制,提供食品安全信息、技术等服务,引导和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三是消费者组织要当好监督者,鼓励、动员全社会对食品安全进行全方位的社会监督,对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行为要通过大众传播介予以揭露、批评,引导大众了解食品安全监督责任的重要性,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共同承担责任;四是对查证属实的举报应当给予举报人奖励,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政府和监管部门要予以保密;五是新闻媒体应当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标准和知识的公益宣传,并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实行舆论监督。

亮点六:特殊食品特殊对待 一是特殊食品实行注册与备案相结合,新法将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其他专供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都归为特殊食品,需要严格监管,从原料、配方、生产工艺等方面严格把关,并实行备案和注册分类搭配管理;二是保健食品标签及说明书应真实,根据对2012年全年和2013年1月至3月期间相关媒体的监测数据显示,保健食品广告90%以上属于虚假违法广告。其中,保健食品广告宣称具有治疗作用的严重违法广告占虚假违法广告的39%,新法规定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应当真实,与注册或备案的内容一致,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并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三是婴幼儿配方食品,从原料到成品全过程质量控制,对出厂的婴幼儿配方食品实施逐批检验,保证食品安全,新法还明确了不得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以及违反规定所要承担法律责任。主要考虑采用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比如容易引起二次污染,容易让一些不法分子在二次分装过程中将原料调包、掺劣掺假、以次充好。

主持人:张处长,有热心网友提问,新食安法在食品经营方面有哪些主要变化?

张忠文:新食品安全法的修改力度比较大,修订后该法从原来的104条增加到154条,共增加了50条。新食品安全法从设置条款看,涉及食品经营的条款很多,有直接关系或规定的有82条。从修改条款看,涉及食品经营的直接修改主要集中在第四章食品生产经营和第八章监督管理,在62条中有37条。从新增条款看,新增50条中直接涉及食品经营的有21条,主要是网络经营、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快检复检、追溯、约谈等。这次修订在食品经营方面具体表现有:

(一)确定了食品经营的定义。食品经营包括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的本质都是经营行为、都是服务行为。将现行食品安全法的食品流通改成了食品销售,更具体、更准确。(二)明确了食用农产品的市场销售。新食品安全法为此增加了三条规定,并对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的使用进行规范,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三)明确了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应承担的食品安全责任,并设定相关义务。(四)加大了对食品违法经营行为的惩处力度。从提高罚款额度、增设行政拘留、强化刑事责任追究等方面加大了对食品违法经营行为的惩处力度。(五)强化了转基因食品的食品安全管理。明确转基因食品应当按照规定显著标示,以及本法未作规定的,适用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主持人:那么请问鲁处长,新食安法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方面有哪些变化呢?

鲁军: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按照“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原则,体现了“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四个最严要求,完善了监管制度,强化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和义务,创新了监管举措,更加注重发挥社会共治的力量。具体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强化了餐饮服务提供者的主体责任和义务新《食品安全法》在第一章总则里提到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本次修订进一步强化了企业的主体责任。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要求餐饮单位健全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新食安法要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当落实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对其培训和考核。在这里规定了餐饮服务提供者在食品安全制度建设和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方面应承担的义务,监管部门可随机对餐饮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员进行监督抽查考核,并公布考核情况,确保餐饮单位制度和人员管理到位。二是强化了餐饮服务提供者的追溯义务。新《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要求,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制定并实施原料控制要求,不得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这里强调了餐饮服务提供者的原料控制义务,意味着其必须认真执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登记等制度,建立全程追溯体系,实现来源可溯、风险可控、责任可追。三是增设了餐饮服务提供者的自查和报告义务。新食安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自查以后根据不同的风险采取不同的措施进行处理,同时履行报告义务。这就意味着以后餐饮安全风险排查不仅是监管部门的责任,同时也是餐饮服务提供者自身应该履行的基本义务,应自觉做好自查报告工作。二是确立了风险管理理念建立了风险分级管理制度。增加了餐饮服务提供者对餐具、饮具卫生控制的要求。新食安法规定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委托清洗消毒餐具、饮具的,应当委托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提供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的单位。据统计,70%的食物中毒是由于致病性微生物引起的,而餐饮具如果清洗消毒不彻底会被致病微生物污染,通过直接接触食品影响到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因此从风险防控的角度必须做好餐饮具的清洗消毒工作。三是推动了餐饮安全社会共治例如,强化了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责任。新食安法第五十七条要求,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建筑工地等集中用餐单位的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新食安法将集中用餐单位相应主管部门的责任义务纳入其中,使得今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集中用餐单位的监管上更有抓手,与相应主管部门密切配合,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形成监管合力。另外,引导消费者参与餐饮安全监管。新食安法第五十五条对餐饮服务提供者公开加工过程,公示食品原料及其来源等信息提出了明确要求。这虽然只是一项倡导性条文,不是强制性的,但却也是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社会共治方面迈出了一大步,有很强的现实指导意义,是我们今年及未来一段时期内的一项重点工作。如何引导餐饮服务者公开加工过程?如何引导消费者关注并进行监督?我们已经开始在这方面进行有益探索。

主持人:现在居民日常消费已离不开网络,网络食品交易伴随着快捷、方便、实惠等特点而出现,新食安法将网络购买食品纳入监管范围,张处长,您能向大家介绍互联网食品交易具体有哪些义务吗?

张忠文:好的,谢谢。新食安法第一次以法律形式规范互联网食品交易行为,强化了互联网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的法律义务。一是明确了网络食品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一般性义务。即要对入网经营者实名登记,要明确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二是明确了网络食品第三方交易平台的管理义务。即要对依法取得许可证才能经营的食品经营者的许可证进行审查,特别是发现入网食品经营者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发现严重违法行为的,应当立即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的服务三是规定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义务。包括消费者通过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购买食品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入网的食品经营者或者食品生产者要求赔偿,如果网络食品第三方交易平台的提供者对入网的食品经营者真实姓名、名称、地址和有效方式不能提供的,要由网络食品交易平台提供赔偿,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赔偿后,有权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者生产者进行追偿,网络食品第三方交易平台提供者如果做出了更有利于消费者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

主持人:食用农产品安全的问题消费者都比较关注,请问张处长,新食安法对食用农产品监管有规定吗?提出了哪些具体要求?

张忠文:新《食品安全法》首次将销售食用农产品纳入监管范围,很大程度上加强了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衔接,使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分段监管形成了有机的统一,所以新《食品安全法》对食用农产品进入市场销售作了具体规定,包括:

一是对食用农产品实施无许可监管。该法明确了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对销售食用农产品,主要是通过加强市场检查,查验食用农产品的市场准入条件,以保证食品安全。二是明确了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办者的责任。新食品安全法要求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应当配备检验设备和检验人员或者委托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检验机构,对进入该批发市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进行抽样检验,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应当要求销售者立即停止销售,并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三是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新食品安全法专门对销售食用农产品的进货检验记录作了专门规定,要求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应当如实记录食用农产品的名称、数量、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六个月,以适应对市场中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实施追溯管理的需要。四是对进入市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等食品添加剂和包装材料等食品相关产品,要求其应当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主持人:我省在实施新食安法方面做了什么有益的探索?在食品的生产安全方面有什么经验做法或打算?能给我们介绍一下吗?

鲁军: 好的,谢谢,这个问题我先回答。在餐饮方面,我们提前着手开展了以下工作或活动:一、加强新法培训,提升监管本领。针对当前基层监管单位体制改革正在实施、监管人员新手多、新法律内涵丰富等客观因素,将新食安法的学习培训摆在重要位置,从今年上半年起,组织多次法律知识和监管能力培训。培训对象不仅包括市县的监管骨干,也涵盖各单位分管领导;培训内容既有新食安法的介绍,也有新形势下许可、监管、执法和应急处置的相关内容。大规模的培训,为下一步做好新食安法的贯彻落实奠定了基础。二、积极开展调研,制定配套政策。结合新食安法对餐饮服务许可的新变化、新要求,组织着手草拟《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等相关落地配套制度,通过开展基层调研、面向社会征求意见、专家集中论证等举措,力求相关制度更加准确地体现新食安法的规范要求、更加有益于日常监管活动开展、更加有利于保障百姓饮食安全,使新法与旧法在贯彻实施过程中能够无缝对接。三、实施“洁厨亮灶”,落实餐饮服务单位主体责任。我们最近在全省开展实施“洁厨亮灶”、治理餐桌污染工作,计划用5年左右时间,使全省餐饮服务单位完成“洁厨亮灶”,使餐饮服务食品的整体安全水平有明显提高。“洁厨亮灶”就是鼓励引导餐饮服务单位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持环境清洁卫生,严格规范操作,同时打开厨房大门接受社会监督,将加工制作的重点环节和关键部位亮晒出来,公开接受消费者监督,倒逼其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消除餐桌安全隐患。四、开展专项整治,消除餐饮安全风险。我们以学校及周边、旅游景区等为重点场所,以传统节假日、夏秋季、中高考、重大活动期间为重点时段,以肉及肉制品、凉菜、自制火锅底料等高风险食品及小麦粉、大米、食用油等大宗食品为重点品种,加大监管力度,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开展专项整治,消除安全风险。据不完全统计,自2012年以来,全省共查处违法违规餐饮案件4144起,罚没金额1316.3万元,同时我们也在积极探索监管的新举措。如:我们逐年加大监督抽检的力度,力求通过技术手段来发展问题,2013年以来安排2187万元抽验经费,抽验1.6万批,发现不合格食品1208批,全部依法进行查处。又如:我们注重探索飞行检查这种新的监管模式的运用,今年上半年专门组织旅游景区餐饮食品安全的飞行检查,检查73家,发现问题289个,立案22起。近期,我们刚刚完成对学校食堂的飞行检查,情况正在汇总过程中,下一步也将会对外公布。

主持人:谢谢鲁处长的介绍,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食品安全生产方面确实做了很细致的工作,可食品进入千家万户的环节中还有一个流通的过程,这方面我们有什么措施呢?

张忠文:好的,我就食品销售方面的情况作个补充介绍。今年以来,我局按照省政府和总局的要求,坚持深化改革,创新监管,加强食品销售监管制度建设;坚持依法监管、严格执法,加强基层执法规范化建设;紧扣监管工作实际,加强日常监管,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坚持突出社会共治,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守住食品安全底线。从稳妥推进食品经营许可制度改革,全面推进制度建设,积极推进食品销售日常监管,扎实推进食品销售监管专项治理,逐步推进食用农产品入市后的监管,大力推进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创新和完善食品经营者诚信自律体系等七个方面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部署。具体表现在:一是突出重点时节。部署开展了元旦和春节、五一和端午节日、中秋和国庆市场专项治理,共抽样检验5大类5个品种200批次食品,合格率为 98.5%。二是突出重点区域。开展了全省学校及周边“辣条”等面粉熟食食品集中清理整治工作,重点清查了校园及周边小超市、小商店、小食杂店以及面粉熟食食品批发市场、批发店销售的“辣条”等面粉熟食(挤压糕点)、面制食品、膨化食品等“五毛钱”食品、廉价食品,对发现销售过期食品、“三无”食品、无合法来源食品等进行了下架、退市等。三是突出重点品种。开展了牛肉、过期冻肉和不合格肉类市场的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了注水牛肉等违法经营行为,查扣了一批违法“冻肉”产品和不合格猪肉产品,有效地净化了我省肉品市场,提升了消费者的消费信心。四是突出了重点人群。开展了婴幼儿配方乳粉和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的市场清查。全省共立案18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23份,下架封存涉嫌问题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1100多公斤。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新食安法的要求,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强化食品销售监管制度建设。自食品安全法修订以来,我们按照总局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正在着手制定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互联网食品交易监管、食品经营许可等方面的制度,加强新法与旧法的有效衔接,做好两法之间的平稳过渡。二是加强对入市后的食用农产品监管。推进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逐步实现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制度的有效衔接,确保市场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三是依法规范食品经营许可行为。将以食品经营许可制度改革为契机,推进食品经营许可数据库系统建设,组织开展食品经营许可培训工作。建立健全食品经营主体户籍管理制度,继续完善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对互联网食品经营者及第三方交易平台加强监管。四是加强农村食品市场监管。重点打击农村食品市场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继续组织开展农村儿童食品市场整治,进一步整治和规范农村食品市场。探索建立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制度与监管措施,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增强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自律意识,解决和消除农村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与风险隐患,健全完善农村食品市场监管的长效机制。

主持人:都说新食安法是“史上最严食安法”,前面,肖副巡视员也提到重典治乱,那么能否介绍一下新食安法具体从哪几个方面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

肖云昌:一是强化了刑事责任追究。新法对违法行为的查处上做了一个很大改革,即首先要求执法部门对违法行为进行一个判断,如果构成犯罪,就直接由公安部门进行侦查,追究刑事责任;如果不构成刑事犯罪,才是由行政执法部门进行行政处罚。此外还规定,行为人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则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管理工作。二是增设了行政拘留。新法对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经营病死畜禽、违法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等严重行为增设拘留行政处罚。三是大幅提高了罚款额度。比如,对生产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等性质恶劣的违法行为,新法规定最高可以处罚货值金额由现行的货值金额10倍的罚款增加到30倍的罚款。四是对重复违法行为加大了处罚力度。新法规定,行为人在一年内累计3次因违法受到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的,给予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的处罚。五是对非法提供生产经营场所增设了罚则。为了加强源头监管、全程监管,新法对明知从事无证生产经营或者从事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仍然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的行为,规定最高处以10万元罚款。六是强化了民事责任追究。新法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增设了首负责任,即接到消费者要求赔偿请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同时消费者在法定情形下可以要求10倍价款或者3倍损失的惩罚性赔偿金。

主持人:保障食品安全,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食品安全工作,需要社会各界多一份关注、多一份理解、多一份支持,希望大家踊跃学习《食品安全法》,积极参与对食品安全的社会监督,共同为保障“舌尖上的安全”贡献力量! 借此机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如果您在生产、流通、消费环节遇到食品、保健食品以及药品方面的违法行为,可拨打电话“12331”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

由于时间的关系,我们今天的访谈到这里就要结束了。感谢各位嘉宾的光临,感谢各位网友的关注与支持,我们下期节目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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