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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局党组书记曹麒出席省人大新闻发布会
2017年4月28日
日期:2017-04-28 11:22:00 浏览次数:

省局党组书记曹麒出席省人大新闻发布会

4月28日,省局党组书记曹麒带队出席省人大新闻发布会,就《江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管理条例》(简称“四小”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进行发布,提出要认真做好“四小”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努力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省委宣传部、省综治办、省编办有关负责同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各委办有关负责同志,省政府办公厅、省工信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住建厅、省农业厅、省商务厅、省卫计委、省环保厅、省工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发布会。发布会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龚建华主持。

 发布会邀请了人民日报、新华社、法制日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食品安全报等5家中央驻赣媒体,以及江西日报、江西电视台、中国江西网等12家省内主流媒体。
          
       (新闻发布会现场)                   (新闻发布会主席台)               (曹麒书记进行发布)
 

以下是曹麒书记发布全文。

尊敬的马志武副主任、龚建华副主任、陈敏副秘书长,各位领导、同志们:

《江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管理条例》(简称“四小”条例),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5月1日就要正式施行了。“四小”条例的颁布实施,体现了省委、省人大、省政府对食品监管工作的高度重视,是完善我省食品安全治理体系的一项重要成果,对于保证全省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促进“四小”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下面,我就做好“四小”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报告如下:

一、认真学习“四小”条例,做到知法懂法和依法履职

食品“四小”遍布城乡各地,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在促进群众就业、方便居民生活、传承饮食文化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食品“四小”多数生产经营条件简陋,卫生环境差,从业人员法律意识淡薄,成食品监管工作最为薄弱的环节。将食品“四小”纳入法治化管理范围,这是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关键所在,也是各方面的共同心声。省委、省人大、省政府领导对此高度重视,将食品“四小”的立法列入了2016年省委常委会重点关注的工作,也列入了省人大、省政府立法计划中确保出台的项目。

该项立法覆盖面广、涉及政府部门多、内容繁杂,立法的重要性和复杂性不言而喻。“四小”条例草案由我局起草,省政府法制办组织审核,省编办、省卫计委、省住建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农业厅、省教育厅、省商务厅、省环保厅和省公安厅等部门共同参与了调研讨论。特别是,省人大常委会专门成立了食品安全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深入全省“四小”一线开展调查,历时长达三个多月。可以说,“四小”条例的颁布施行,凝聚了各方面的智慧和汗水,是省委、省人大、省政府高度重视和各方面共同努力的成果。

“四小”条例是我省出台的第一部食品安全地方性法规,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和较强的可操作性,是我省实施食品监管的重要法规依据。“四小”条例以保障安全为中心,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的方针,选择了一条“保安全”与“促发展”共赢的管理路线,是规范“四小”生产经营行为的操作指南,也是压实“四小”食品安全各方责任的权责清单。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是“四小”条例的执法主体,应当带头学习、深刻领会、全面掌握“四小”条例的精神实质,认真履行法定职责,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监管,切实保障全省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

二、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四小”条例顺利实施

2016年12月1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四小”条例后,根据条例的要求,我局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条例在5月1日能够顺利实施。

一是建立健全配套监管制度。制定“四小”登记备案管理办法,是启动全省“四小”登记备案工作的必备条件。为此,我局制定了起草配套文件的工作方案,深入开展了调研工作,多方征求意见。经过反复修改,本月我局出台了《江西省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管理办法》、《江西省食品小餐饮小食杂店经营登记管理办法》、《江西省食品小摊贩备案管理办法》等三个配套制度文件,明确了“四小”认定标准以及登记证和备案卡的样式,并将三个配套文件报省政府备案。相关准备工作基本就绪,“四小”登记备案工作能够如期实施。

二是加强对监管人员的培训。今年初,我局已把“四小”条例的培训列入了年度培训计划,组织编写培训教材,培训师资力量。从5月份起,我局将分6期举办有1100余人参加的示范培训班,各市县局也将举办不同层次的培训班,对系统的食品监管干部进行全部轮训。由马志武副主任担任编委会主任,我局与省人大教科文卫委、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法制办、江西财经大学等单位共同编写了“四小”条例释义作为培训教材。目前该书已经由江西人民出版社出版发行。

三是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为做好“四小”条例宣传工作,我局制定了宣传工作方案,配套了专项宣传经费,动员各方力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开展主题宣传、举办论坛访谈、组织知识竞赛、制作并播放公益宣传片等形式,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宣传的效果。同时,还将利用微博、微信公众号、头条号等新媒体平台,推送“四小”条例。5月份,我局将组织全系统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集中宣传活动,促“四小”条例深入人心,为“四小”监管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三、贯彻实施好“四小”条例,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作为负责食品监管的职能部门,严格贯彻执行“四小”条例是我们的职责所在。我局将以“四小”条例颁布实施为契机,积极争取各方面的支持,依法履职、尽心尽责地贯彻实施好这部地方性法规,努力推动食品安全治理取得新实效。

一是依法开展清理整顿。组织各地对“四小”进行调查摸底,分门别类地提出清理整治工作方案。按照《食品安全法》和“四小”条例的规定,规范一批,提高一批,淘汰一批。对达到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条件的,则引导其申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对达到“四小”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则核发“四小”食品登记证;对生产经营条件差、食品安全隐患大、经整改仍达不到条件的,则将其淘汰出食品行业。在把好市场准入关的同时,优化工作流程,缩短办事时间,为“四小”生产经营者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二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采取随机抽查、跟踪检查、飞行检查等方式,加强对“四小”获证后的检查,规范其生产经营行为。加大“四小”食品的监督抽验力度,强化抽验工作的靶向性,提高食品安全问题发现率。加大违法案件查办力度,建立“四小”诚信档案和“黑名单”制度,对严重违法者坚决纳入“黑名单”予以公开曝光,对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处理,以严格执法倒逼“四小”从业者守法经营、诚信经营,不断提升“四小”食品的质量安全水平。

三是开展示范创建活动。大力发展地方特色食品,鼓励通过连锁、联合经营形成品牌效应和规模效应。鼓励和支持“四小”进入集中场所生产经营、改进生产经营条件。开展餐饮服务示范创建活动,打造基础设施完善、具有地方特色的餐饮集中消费区、美食街区,满足群众多层次、多元化的消费需求。深化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创建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

四是强化执法指导工作。“四小”条例施行后,加强对基层的执法指导工作,掌握各地的执行情况,协调解决在执行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四小”条例得到正确的贯彻落实。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规范基层的执法行为。依法处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及时妥善化解行政纠纷,进一步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五是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全面落实省政府关于深化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加强基层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将监管资源重点投向基层一线,切实提高县、乡两级的食品监管能力。加大基层快速检测、执法记录、应急响应等执法装备现代化建设,确保食品安全问题发现的了、发现的早、查办的快、震慑效果好。

同志们,“四小”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入了法制化管理的新时期。我们将坚决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在省人大的监督下,认真做好“四小”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努力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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