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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管理条例》宣贯论坛—会客厅
2017年5月5日
日期:2017-05-05 10:15:00 浏览次数:

[张朝霞]: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嘉宾,同事们、朋友们,大家下午好!欢迎来到48-365365四小条例贯彻实施论坛的现场。我是48-365365张朝霞。欢迎大家!

48-365365把今年5月份定为四小条例宣传月,今天是主题宣传日。上午在抱石公园广场举办了宣传月的启动仪式;下午是论坛,今天的论坛分2部分:会客厅和解读。

首先为您介绍出席会客厅的嘉宾:48-365365副巡视员黄富强、新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刘清明、48-365365法规处副处长钟婷、观巢镇政府人大主席林松、晨之香酒店老板陈勇、消费者代表邹芬。

参加今天论坛活动的有: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领导,新余市有关领导,食品法律专家,人大部门、法制部门和食品监管部门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四小从业者代表和消费者代表,欢迎你们!

接下来,进入会客厅!

(入座)各位嘉宾好!通过今天上午的启动仪式,我想现场的各位对四小条例有了一个粗浅的了解,我们一起来说说,四小的全称是: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大家非常棒!江西四小条例是我省出台的第一部食品安全方面的地方性法规;上周,省人大、省政府和省局在南昌联合召开了四小条例的新闻发布会,今天,省局又在我们美丽的新余隆重地开展主题宣传日活动,可见这部地方法规的重要,今天我们有幸地请来了黄副巡视员,请黄副巡谈谈颁布我省四小条例究竟有什么重要意义?

    [黄富强]:主持人好!大家好!

    条例的颁布实施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的重要举措。

    食品安全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食品安全工作作出重要指示,特别强调要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四个最严”),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条例科学设定了“四小”市场准入门槛、规范了生产流程、加强了日常监管、设定黑名单制度,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给予警告、罚款、吊销证照等处罚,充分体现了贯彻落实“四个最严”精神和“不忘初心”的为民情怀,为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提供了重要的法律支撑。

    条例的颁布实施是针对江西实际、回应人民关切的客观需要。

    目前我省“四小”共有28万余家,涉及从业人数近70万人,分布在全省城乡各个角落。这些“四小”多数处于“生产无证、经营无照、管理无序、监督无法”的状态,食品安全隐患大、风险系数高。与此同时,“四小”作为社会群体谋生的手段、大众创业的起点,在方便群众生活、促进就业、繁荣地方经济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条例秉承管理与服务并重、规范与发展同步的理念,对消费者的忧虑和“四小”从业者的关切都作了积极回应。对从业者持证经营、经营行为、经营条件等做了严格规范,同时提出了保护食品传统工艺、鼓励进入集中生产经营场所、简化手续、免费办证、免费培训等服务保障措施。条例的颁布实施既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举措,充分体现了中央和省委“双创”精神,对引导、扶持和促进“四小”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建设法治江西、提高食品安全领域治理能力和现代化水平的现实需要。

    多年来,由于没有法律依据,法无授权不可为,“四小”由谁来管、怎么管,一直没有定论,“四小”长期游离在政府监管的边缘,广大执法单位还执法人员期盼早日出台一部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法规,以期做到有法可依。条例明确了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主体责任,确立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管上的牵头地位,切实解决了“四小”监管体制不顺、基层执法于法无据的问题。

    [张朝霞]:谢谢!谢谢黄副巡详细的介绍,的确,四小条例的颁布意义重大。我听到一个中心意思,四小是幸福生活的源泉,四小是幸福生活的保障。四小分布很广,刚才黄副巡说了一个词“汪洋大海”,确实,我省有“四小”28万余家,涉及从业人数近70万人,是食品生产经营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理应依法监管。据了解,这部法规是由我局起草,但同时也凝聚了许多部门的智慧和汗水。请钟处长给我们简要介绍一下这部法规出台的过程和法规的主要内容。

[钟婷] 主持人好!大家好!

2015年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后,省人大、省政府把四小管理条例作为确保出台的项目,列入2016年立法计划之中,四小条例草案由我局代为起草,省政府法制办组织审核,省编办、省卫计委、省住建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农业厅、省教育厅、省商务厅、省环保厅和省公安厅等部门共同参与了座谈讨论,四小条例于2016年12月1日经省第十二局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应该说,四小条例的颁布实施,凝聚了各方的智慧和汗水,是省委、省人大、省政府高度重视和各方面共同努力的成果。

制定四小管理条例作为一项服务民生的大事,在立法过程中就体现出两大亮点:

一是针对四小食品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伴随四小条例立法调研之初,省人大常委会就同步启动我省首次人大特定问题调查活动,就四小食品安全问题,分六个调查组,深入全省11个设区市23个县区的四小食品一线调查,为立法做了充分的前期调研和论证工作,为四小条例的制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有力推动了四小条例快速顺利出台;

二是省政府在审核四小条例草案时,开展了立法第三方评估,由我局委托江西财经大学对四小条例草案进行立法评估,江西财大法学院的法学专家们对四小条例的制定的合法性、结构和各项制度安排的协调性、内容的合理性、立法技术的规范性展开了调查评估,提出了评估意见和建议。

为顺利实施四小条例,启动全省四小的登记备案工作,在条例的授权下,我局配套制定了三个规范性,分别是《江西省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江西省食品小餐饮小食杂店经营登记管理办法》《江西省食品小摊贩备案管理办法》以及系列工作文件。同时,为执法人员和四小从业人员更好地了解、执行和遵守四小条例,省局与省人大教科文卫委、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政府法制办、江西财经大学等单位共同编撰了四小条例释义,目前该书已经由江西人民出版社出版发行。

条例的基本内容:

四小条例分8章,共58条,主要规定了条例的适用范围,政府、部门各方的管理职责,规定了四小管理模式和生产经营范围,设定了四小开办条件和日常监管、监督抽验措施,还设立了黑名单制度,以及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给予警告、罚款、吊销证照等处罚内容。四小条例是我省实施食品安全法的重要补充。

    [张朝霞]:谢谢!钟处长的介绍让我们了解到台前幕后的许多艰辛。根据条例规定,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实行登记证管理,食品小摊贩实施备案卡管理。应该说,我们国家对食品的监管是越来越严格,历经这些监管的变化,我想陈老板肯定有很多话想说,让我们一起听听你的故事。

    [陈勇]:前几年,因家里经济条件比较差,我想做点生意维持家计,觉得开饭馆相对来得比较容易,投入又不大,就盘下一个店面,做家常小菜馆,面积不大,40多个平方米。刚开始以为开饭店很容易,每天炒好几个菜就可以了,也没过多地去想过好好改善酒店的环境和卫生状况,也没考虑办证的事。说实话,我们小餐馆大部分都是下岗职工和失地农民,经济条件差,文化层次也不高,做的是小本生意,由于经营面积小,很多人不知道什么叫布局不合理,加工操作各环节也无法区分,基础设施设备不齐全等等。按原来的酒店办证条件,要投入很大资金改造,店面又是租的,又没有太多钱投入,我们自己也不知道能经营几年,所以就想着经营几年再看,但心里一直不踏实,总有点偷偷摸摸的感觉,生怕执法人员来了又要罚款,就只能躲躲藏藏的无证经营。前段时间听监管人员说我们省里出了一个食品“四小”管理条例,出台了“四小”登记和备案办法,结合实际降低了一些门槛,让我们可以先登记备案,边经营边完善边改进,让我们这些游击队转为正规军,我们经营起来心里就更踏实了,所以说对于这个条例,我们是举双手赞成的。今后,我们在监管部门的“帮、扶、管”教育引导下,可以通过自身的努力并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后,不断改善酒店的环境,增添一些必要的设施设备,等以后我们做大了,我们就可以改办食品经营许可证了,进一步提高这个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让进我们店的消费者更安心、更放心,享受物美价廉的餐饮消费服务。

[张朝霞]:是啊,听着陈老板的故事,让我们更真实地体会到,四小就在我们身边,我们几乎每天都要接触它,我们甚至已经离不开它,但又常常对它不满意;而陈老板也一样,他们也希望依法经营,但是有的时候感觉太高,根本够不到。所以说,“保安全”和“促发展”,正是这部四小条例得以出台的思路之一。那么既然是“小”,当然与正规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会有不同的界定,实际上陈老板的酒店现在是已经办了许可证的?所以你已经不属于“四小”了,你是经过创业,现在已经做正规了,我们也恭喜陈老板!接下来,请新余市局刘局长给我们介绍一下,四小的生产经营范围和规模是怎么规定的?我们新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为监管部门,又如何贯彻实施好四小条例,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刘清明]:主持人好!

按照条例规定和我们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有关四小单位的认定标准,食品“四小”单位的生产经营范围主要是应当符合国家规定和食品安全要求,并在登记和备案的食品类别的范围内生产经营。

同时,对于食品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乳制品、饮料(含饮用水)、调和食用油、配制的酱油、配制的食用醋、用酒精勾兑的白酒、预包装肉制品、罐头制品、果冻等高风险食品和专供婴幼儿、病人、孕产妇等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以及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等。

  对于小餐饮经营者,禁止经营裱花蛋糕、生鲜乳制品、生食水产品等。

对于小食杂店,不包括含有批发、物流货运、网络、电视购物、自动售货等方式销售食品的经营者,并禁止经营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和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等。

对于食品小摊贩,禁止制作销售冷荤食品、裱花蛋糕、生食水产品和生鲜乳制品,禁止销售散装白酒、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和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等。

作为负责食品监管的职能部门,格贯彻执行“四小”条例是我们的职责所在。我们将以“四小”条例颁布实施为契机,积极争取各方面的支持,依法履职、尽心尽责地贯彻实施好这部地方性法规,努力推动食品安全治理取得新实效。

一是依法开展清理整顿。组织各地对“四小”进行调查摸底,分门别类地提出清理整治工作方案。按照《食品安全法》和“四小”条例的规定,规范一批,提高一批,淘汰一批。对达到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条件的,则引导其申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对达到“四小”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则核发“四小”食品登记证;对生产经营条件差、食品安全隐患大、经整改仍达不到条件的,则将其淘汰出食品行业。在把好市场准入关的同时,优化工作流程,缩短办事时间,为“四小”生产经营者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二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采取随机抽查、跟踪检查、飞行检查等方式,加强对“四小”获证后的检查,规范其生产经营行为。加大“四小”食品的监督抽验力度,强化抽验工作的靶向性,提高食品安全问题发现率。加大违法案件查办力度,建立“四小”诚信档案和“黑名单”制度,对严重违法者坚决纳入“黑名单”予以公开曝光,对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处理,以严格执法倒逼“四小”从业者守法经营、诚信经营,不断提升“四小”食品的质量安全水平。

三是开展示范创建活动。大力发展地方特色食品,鼓励通过连锁、联合经营形成品牌效应和规模效应。鼓励和支持“四小”进入集中场所生产经营、改进生产经营条件。开展餐饮服务示范创建活动,打造基础设施完善、具有地方特色的餐饮集中消费区、美食街区,满足群众多层次、多元化的消费需求。深化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创建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

四是强化执法指导工作。“四小”条例施行后,加强对基层的执法指导工作,掌握各地的执行情况,协调解决在执行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四小”条例得到正确的贯彻落实。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规范基层的执法行为。依法处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及时妥善化解行政纠纷,进一步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五是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全面落实省政府关于深化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加强基层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将监管资源重点投向基层一线,切实提高县、乡两级的食品监管能力。加大基层快速检测、执法记录、应急响应等执法装备现代化建设,确保食品安全问题发现的了、发现的早、查办的快、震慑效果好。

[张朝霞]谢谢刘局长。刘局长刚刚给大家介绍了“四小”的经营范围与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是有所不同的,在规模上面也有界定,下半场的“解读”环节还会具体介绍。从刘局长的介绍我们就非常清楚了,四小的重点在于“小”,如果你“大”了,那么就要按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来办证,不能按“小”来办理登记啊、备案啊;另外,不管是“大”还是“小”,都要接受执法部门的监管,都必须达到保证食品安全的底线。刘局长在食品监管工作中也是很有经验和成效的,去年我们新余市在全省食安办的考核中名列第二!今天上午我们宣传月的启动仪式上,给新余市星级餐饮评定的企业进行的授牌,也彰显了新余市局在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创建工作中的力度和成效。相信刘局长会继续大力开展四小条例的宣贯工作,为新余市民舌尖上的安全保驾护航。

“四小”的登记证、备案卡到哪里办?为了体现便民的特点,《“四小”条例》赋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等基层机构很多光荣而艰巨的任务。我们请年轻的林主席介绍一下基层机构的职责,也请您谈谈作为基层监管部门,你们对贯彻落实《“四小”条例》的认识和打算。

[林松]:

大家好,我是观巢镇政府人大主席林松。这次乡镇换届,由我来分管食品安全工作。自从我分管这项工作以来,在我们仙女湖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指导带领下,我们在食品安全专干和信息员队伍建立、农村集体聚餐登记管理、集会食品安全保障以及市场排查等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通过几个月的接触食品安全工作,我有这么几个感受很深:一个是食品安全很重要,食品安全与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人人都希望买到放心的食品、吃到安全食物,社会关注度高,特别是现在人们生活水平高了,更加注重食品安全。二是食品安全责任很重。《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安全属地管理,各级政府都在强调食品安全属地责任、党政同责,责任层层下划,到了基层政府更是“压力山大”,一句话,就是“食品安全上千万不能出事”。三是食品安全管理很难。在我们乡镇一级,缺少专业管理人员,管理对象低、小、散,典型“四小”企业,经营业主一般是农村群众,文化层次普遍不高,管理水平低下,且不听管、不服管的现象突出,存在较大安全隐患,《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很高,乡镇食品经营企业很难完全符合要求。省人大、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近期出台的《四小管理条例》,我也仔细阅读了,对“四小”企业提出了具体要求和负面清单,为我们管理食品安全解决了一个大难题,我觉得特别适合我们基层,因为我们管理对象基本上属于“四小”。同时,该条例对我们乡镇政府、村(居)委会职责也有详细的规定和要求,深感责任更大了,任务也更加明确了,我们一定会按照条例的要求做好辖区内“四小”的安全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宣传教育工作,协助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做好四小的监督管理工作,特别是配合好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做好小摊贩的备案工作,把登记和备案工作放进乡里的便民服务中心,方便基层群众办事。

[张朝霞]:谢谢。听林主席的一席话,很有感触,可以说,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等,基层是国情,基层也是感情。这些基层机构,也必将成为公众期待食品安全的一道重要防线和一架桥梁。我们消费者代表请了一位美女邹芬女士,其实并不是说女同志有多爱吃,而是女同志可能更关心食品,因为大部分女同志要安排家里的吃。我们请邹女士,从你的切身感受,来谈谈你眼中的四小条例?

[邹芬]:

大家好,大家看我的体型就知道,我是一名吃货。作为一名孩子的母亲,每天要送小孩去幼儿园,由于起来的晚,又要上班,就不愿意做早饭,一般就带小孩到摊子上买个早点,真的觉得挺方便。我本人也是非常喜欢吃各种小吃,经常在休息的时候和朋友一起寻找新余美食,新余的一些特色小吃的确美味,满足了我们的食欲。但是,我们在吃这些东西的时候,其实心里也是有些担心安全问题,这些小摊点、小吃店很多是无证的,卫生状况也不是很好,我们也是很纠结,又想吃又怕出问题。现在看到“四小”条例出台了,把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和小食品摊贩都纳入到规范化管理,我在心底里点个赞。食品“四小”单位规范后,我想在安全保障方面一定能提高不小,我们以后也能放心的去吃。同时,我在这里也想提几个愿望或建议:

一是我认为对食品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实行登记管理,对食品摊贩实行备案卡管理是很好的,但最关键还是要加强日常检查管理,保证食品安全。

二是希望政府要确定一些食品小摊贩相对集中经营的区域并公布实施,把流动摊贩聚集在一起,既方便管理,也增加了城市的一个特色,带动消费,可形成一些小吃街或美食街。

三是对学校周边流动摊贩存在食品安全、疾病防控、卫生防疫等多方面隐患,同时流动摊贩的叫卖吵闹也会影响安静的教学环境。另外青少年学生辨识能力比较弱,喜欢吃油炸类、烧烤类食品,不利于身心健康,所以在学校周边一定范围内不要划定食品摊贩经营区域。

四是希望小餐饮和小摊贩这些从业人员都要取得健康证,并公示在门店或摊位上,放在消费者可以看到的地方。

最后一点就是希望多加强宣传教育,组织学生和摊贩从业人员多培训,多多了解食品安全的重要性,提高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和职业道德。

[张朝霞]:谢谢,非常感谢邹女士的分享,也感谢您提出这些非常好的建议。有的建议呢,在我们配套文件中已经体现,还有些建议,我们在座的相关业务处室的同志都在现场,他们会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借鉴。为了保障“四小”条例顺利实施,我局在进行各项准备工作,前面我说了,4月份,出台了三个配套文件(《江西省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管理办法》、《江西省食品小餐饮小食杂店经营登记管理办法》、《江西省食品小摊贩备案管理办法》),包括相关的工作表格等等;下一步,还有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从5月份起,我局将分6期举办有1100余人参加的示范培训班,各市县局也将举办不同层次的培训班,系统的食品监管干部进行全部轮训;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整个5月份都会作为集中宣传月,象今天的主题日、宣传月启动仪式、论坛访谈,还会有知识竞赛、宣传片、四小四进等活动,大家还可以关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微博、微信公众号、头条号平台,也希望各大媒体大力支持,多多宣传“四小”条例,让“四小”条例深入人心,为“四小”监管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今天大家谈得特别好,时间关心,最后,每人用一句话,来谈谈你们对“四小”条例的认识或期望。

邹芬:四小条例的出台,咱们群众更放心!

林松:作为乡镇一级,四小条例出台以后,我们工作方向更加明确,我们责任更加重大,今后工作更会加紧努力!

刘清明:四小四不小,治理监管一个都不能少

钟处:四小的颁布实施即是给了从业者、创业者、就业者的通行证,同时也是给了基层监管人员的监管屏障与倚仗。

陈老板:四小要健康一些。

黄副巡:食品四小是小,责任不小。科学监管,定见成效。我想借此机会,再说一个观点,刚刚听了企业、乡镇、消费者代表发言,感触非常深,感觉到把四小条例贯彻实施好责任重大,必须一步一个脚印,拿出实实在在的行动来。这里提醒大家注意一件事:我们一定要在全面落实四小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上下功夫,这是我们着力点。所有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是食品安全的责任主体,钱也赚了,产品也生产出来了,他们必须履行好社会的责任,必须对其产品负全责。一旦出现了产品任何的质量问题,必须对食品安全产生的后果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我们把功夫放在这个方面。我们的政府是尽监管的责任,四小生产经营者是尽食品产品的主体责任,我们不能把此颠倒了。我们不能将政府的责任代替四小生产经营者的,不能把四小生产经营者的责任让政府来担,一定要把责任狠狠地放在他们身上。四小生产经营者如果有觉悟、有良心、有道德,他们一定会把产品做好;相反,如果他们没有良心,没有道德,没有诚信,他们生产出的产品一定是不好的。就好像我们正常人,品德正常,心理正常,他不会做小偷;而品德不好的人,他从小做小偷,哪怕警察看到他,他只要有时间,都有可能做小偷的。我们一定要通过培训、宣传、严格执法的方式来启发四小生产经营者的自尊心,使他们认识到什么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一旦越过红线,就必须承担后果。这些后果的产生不是因为监管部门不监管,而是生产经营者没有意识到主体责任造成的。监管部门要切记主体责任在生产经营者身上,一定要落实落实再落实!

 [张朝霞]:谢谢!都说得很好,我也用一句话来谈谈我个人的认识,“四小四大”----四小是小秧苗、小花朵,需要小声呵护、小心浇灌;四小却也是群体大、隐患大,更需要我们大肆宣传和大力监管。朋友们,今天的四小条例会客厅到这里就结束了,感谢各位领导、各位朋友的参与!感谢新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这次活动的大力支持!感谢各位媒体朋友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朋友们,让我们通力合作,把四小条例学习好、宣传好、落实好,努力保障大家“舌尖上的安全”,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江西贡献我们的力量!

我们休息10分钟,之后进入解读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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