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取消调整证明事项和第二批“一次不跑”事项衔接落实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07-02 09:57:00  浏览次数:  稿源:

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取消调整省本级182项证明事项的通知》(赣府厅发〔2018〕20号)、《关于公布省本级第二批“一次不跑”和第一批“只跑一次”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赣府厅发〔2018〕21号),部署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其中,涉及我局取消调整证明事项13项(见附件1)、“一次不跑”事项4项(见附件2)。为深入贯彻省政府部署,认真做好衔接落实工作,切实方便企业群众办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持高位推动

“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和“一次不跑”改革是省政府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的重大举措。省政府高度重视,专项部署、专办推进,专门设立监督投诉举报电话,接受企业群众的监督投诉。省政府督查室和省政务服务办将通过暗访体验和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对各地、各有关部门推进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结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高度重视,高位推动,认真抓好取消调整的13项证明事项和第二批4项“一次不跑”事项的衔接落实。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亲自推进,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方式,协同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促进改革举措尽快落地生效。

二、修订办事指南

各处室、单位要以此次取消调整证明事项、推进实施第二批“一次不跑”为契机,细致梳理已在江西政务服务网上公布的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凡漏报事项或已上报但漏录的,要及时补录;凡内容存在瑕疵或错误的,要及时修订;凡“办理材料”中涉及此次取消调整的证明事项的,要及时删除相关证明事项;凡实行“一次不跑”的,“到窗口次数”要修订为0。要结合修订更新办事指南,进一步压减办事材料,简化办事流程,压缩办理时限,畅通办事渠道。各政务服务事项承办处室、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与信息中心对接,信息中心要做好技术支持工作,确保办事指南于7月15日前修订完善到位。

三、严格兑现承诺

要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一定要兑现承诺”的批示要求,坚决将“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和“一次不跑”改革落到实处。凡取消的证明和盖章环节,不得再要求企业群众提供。各审批业务处室和受理中心要加强协调,合理分工,严格落实证明事项“取消后的替代方式”,确保工作平稳推进,确保兑现改革承诺,切实增强公信力和执行力。在省局自有业务系统与江西政务服务网整合到位前,各相关处室、单位通过政务服务网部门信息核查系统重点解决证明材料部门核查问题,确保“减证便民”行动取得实效。各承办“一次不跑”事项的处室要转变办理理念,落实“服务方式”,切实做好省局第一批和第二批共13个“一次不跑”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工作,并自7月起每月13日前向法监处报送办理情况月度统计表(见附件3)。

四、强化技术支撑

信息中心要把握关键、突出重点,加强与省信息中心的工作衔接,加快推进省局自有业务系统与江西政务服务网“一窗式”综合服务平台、全省电子政务共享数据统一交换平台的对接,推动信息数据共享。要积极开放有关需求数据端口,增强系统办事功能,努力更多事项实现“一次不跑”或“只跑一次”,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五、注重宣传推广

各处室、单位要借助各种传播媒介,多渠道广泛宣传改革措施,正确引导企业群众有序参与,听民情、聚民智、解民忧,积极宣传“放管服”改革成效,第一时间让人民群众知晓和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要认真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并及时形成书面材料报送法监处,以便统一报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务服务办)。

省局将适时组织明察暗访组对各处室、单位落实情况开展督查检查,并将设立投诉举报电话,接受企业群众的监督。对衔接落实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1.48-365365取消调整的13项证明事项清单.docx

      2.48-365365第二批4项“一次不跑”政务服务事项清单.docx

      3.“一次不跑”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情况月度统计表.docx

           

                                                                      48-365365办公室

                                                                  2018年6月25日

 

分享至:
主 办:48-365365
技术支持:48-365365信息中心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北京东路1566号 ICP备案号:赣洪备2-4-3-20045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