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365365关于校园及周边“五毛食品”专项整治情况的通报
日期:2018-07-02 17:11:00  浏览次数:  稿源:

赣食药监食品经营〔2018〕18号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关于开展校园及周边“五毛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赣食药监食品经营〔2018〕10号,以下称《通知》)的部署和要求,省局部署开展了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开展工作的情况及成效

各地积极落实《通知》要求,紧密围绕整治目标和整治重点,结合地方实际采取有力措施,大力推进落实整治工作各项任务。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我省共出动执法人员19910人次,对全省2962所学校的校园及周边进行了食品安全执法检查,在生产加工环节,检查生产单位1201户次,查处无证主体24户次、查扣违法生产的不合格“五毛食品”60.2公斤,依法罚没5.7万元,移送司法案件2件;在经营环节,检查经营单位13870户次,查处无证主体227户次、查扣违法经营的不合格“五毛食品”381公斤,依法罚没24.7万元;共抽检“五毛食品”491批次,其中不合格27批次,合格率为94.5%。各地同时注重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全省共开展有关“五毛食品”的校园知识讲座251场次,发放相关宣传资料5.4万份,大力引导主要媒体进行广泛报道与正面宣传,着力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守法意识。通过大力开展校园及周边“五毛食品”专项整治,有效净化了校园及周边食品市场,维护了我省校园及周边食品安稳定向好的总体态势,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源发性校园食品安全事件的底线。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地要继续加大“五毛食品”监管工作力度,巩固和扩大专项整治成果。要依法加强核查处置,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和涉事主体,依法依规严厉查处,对监督抽检发现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两超一非”的“五毛食品”,及时采取措施责令停止生产经营和采取下回、召回等措施,对查处的违法生产经营的“五毛食品”,依法销毁并查明流向,严密防范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要继续强化日常监管,持续加强校园及周边“五毛食品”日常监管工作力度,因地制宜采取有效措施和管用办法,督促学校认真落实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督促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履行法定义务,不断增强监管针对性和有效性,着力提升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48-365365                     

2018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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