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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要点
日期:2018-03-21 10:18:00 浏览次数:

2018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总的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省委省政府系列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推进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加强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提升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饮食更加放心、用药更加安心、生活更加舒心。

一、坚持从严治党,着力推进党的建设(责任分工:机关党委、人事处、驻局纪检组负责)

(一)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教育。以处级干部为重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重要内容,组织党员干部学懂弄通做实,在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见成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二)严格依规管党治党。以省委巡视为契机,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党员干部队伍和各级党组织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调动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履职担当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把好干部标准落到实处,建设忠诚干净担当食药监管干部队伍。

(三)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围绕食品药品安全,开展集中“调研月”活动,深入基层一线,到群众中去听实话、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集中精力解决监管难题,帮助基层和群众排忧解难。

(四)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落实每月廉政教育大讲堂措施,持续纠正“四风”,确保八项规定落地生根。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旧顽疾。及时公开审评、审批、执法办案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全力支持纪委派驻机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

二、坚持标本兼治,着力解决突出问题(责任分工:综合处、法监处、食品生产处、食品经营处、特殊食品处负责)

(五)加大对重点产品和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着力解决直接危害人民生命安全的假药、假酒等制假售假问题。强化食盐监管,督促查处小作坊、小酒吧无证加工和勾兑白酒等违法违规生产经营问题,严厉打击中药生产领域掺杂使假、不可溯源等问题,捣毁非法制售假冒伪劣“黑窝点、黑作坊、黑工厂”。

(六)着力解决虚假广告、虚假宣传、消费欺诈的问题。巩固食品保健食品欺诈、虚假宣传整治成果,严肃惩处违法违规行为,揭露各种骗术,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坚持标本兼治,规范广告、宣传、推广行为,强化网络平台监管,加强法律制度建设,铲除行业“潜规则”。

(七)着力解决非法添加、滥添加的问题。对中药饮片掺杂使假、牛百叶非法使用双氧水、鸭血非法添加甲醛、小龙虾非法使用“洗虾粉”等严重违法行为,严厉打击。

(八)集中整治可能伤害未成年人身体健康的问题。整治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校园及周边“五毛食品”等涉及未成年人身体健康等问题,督促学校落实管理责任,规避校园食物中毒事件。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检查及疫苗流通监督管理。

(九)加强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开展农村食品治理工程,联合相关部门,加强农村聚餐、小饭桌规范指导,严防食品安全事故,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联合农业、林业、卫生计生、教育、宣传等部门,加大防控食用野生蘑菇中毒宣传力度,最大限度减少伤亡。

三、坚持以规范促发展,着力夯实基层监管基础(责任分工:规财处、人事处负责)

(十)抓好基层规范化建设第一批达标验收工作。组织开展基层监管分局达标考核验收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督导,确保年度30%基层分局达标。

(十一)牵头推进基层食品药品监管人员招录工作。积极争取编制部门支持,严格按照招聘方案专编专用要求,尽快补充基层监管部门岗位空缺人员,确保每个基层分局监管人员不少于5人。

(十二)抓好县级食品检测检验资源整合。抓好县级食品安全快速检验车运行管理和考核。争取国家发改委、国家总局支持我省第三批县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试点工作。整合农业、卫生计生食品检验检测资源,组建县级食品检验检测机构。

四、坚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着力完善风险防控体系(责任分工:科标处、法监处负责)

(十三)督促企业全面排查。督促企业增强安全风险意识,严把原辅料采购、工艺执行、产品检验放行“三个关口”,从源头上防控风险。在农贸市场推行“你点我检”模式,督促市场主体设立食品快速检测室,为消费者免费检测。

(十四)抓好抽检监测和问题处置。完成国家和省局抽检任务,开展本级食品抽检工作,达到省局匹配抽检任务要求。加大公众关注度高、风险程度高、消费数量大的重点产品、重点区域抽检监测力度。妥善处置不合格产品,严查责任人。加强对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

(十五)建立定期食品安全风险会商机制。建立与农业、卫生计生部门的风险联合研判机制,定期分析,推动事前预防、事中监控、事后处置有效衔接,牢牢把握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主动权。

(十六)强化企业诚实守信。开展信用等级评定,落实信用承诺制度、警示约谈制度、“黑名单”制度。建立健全跨部门信用联合惩戒措施,强化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新模式,推动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长效机制。

五、坚持全链条监管,着力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责任分工:综合处、法监处、食品生产处、食品经营处负责)

(十七)把住农业种养环节投入品使用关。落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药兽药管理保障食品安全的通知》,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过程风险控制,加强食用农产品和食品监督抽检。配合有关部门抓好产地环境保护、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畜禽养殖标准化建设,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推广病虫害防治、动物疫病防治专业化服务,减少农民自己施用农药和使用兽药的问题。

(十八)改善收贮运输环节烘干和冷链服务。指导食品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法规定,不得收购、贮存、运输和销售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以及其他食用农产品。配合推动粮食经营企业配备烘干设施,发展专业化的烘干服务。发展冷链物流,促进装车、运输、卸货、存储各环节无缝衔接。

(十九)落实食品生产环节风险控制措施。督促生产加工企业落实风险控制要求,明确风险点及其控制措施、责任人。抓好重点企业追溯体系建设,确保生产过程数据完整、真实、可追溯。

(二十)抓好流通销售环节“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鼓励商超通过扩大基地采购、农超对接、供应商供货、订单农业,设立优质产品专柜,实行优质优价,让消费者有更多选择。督促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

(二十一)开展餐饮消费环节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程。鼓励“明厨亮灶”,推进量化分级,力争实现80%的大型餐饮企业、学校(含幼儿园)食堂的量化等级达到良好以上。加强网络订餐规范监管,鼓励“后厨直播”,做到“线上”“线下”餐食同标同质。

(二十二)抓好“四小”食品安全。将“四小”登记备案列入各级政府食品安全考核范围,集中力量开展“四小”专项检查,清理无证无卡“四小”经营者,解决好与群众健康密切相关的“四小”行业食品安全隐患问题。做好省人大对“四小”条例贯彻落实情况执法检查准备工作。

六、坚持全面深化改革,着力推动产业发展(责任处室:行政审批处、药化生产处、药化流通处、医疗器械处负责)

(二十三)大力推进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抓好中办国办《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的贯彻落实,大力深化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督促企业落实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直接报告不良反应制度,进一步加强药物二类医疗器械技术审评能力建设,促进药品医疗器械产业创新转型升级。

(二十四)继续优化行政审批程序。省局及各地逐步优化行政审批程序,有序推进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服务、一次性办结和网上审批。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实行“网上办、不见面、快递送”。

(二十五)大力实施中药强省战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大力支持实施樟树“中国药都”振兴工程和中药科创城建设,盘活优势中药品种资源,制订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推进中药二次开发,健全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强化对生产经营全过程的质量安全管理,提升江西制药整体水平。

(二十六)提高服务企业质量。寓监管于服务,“明制度于前,重威刑于后”。在合规性审查、全过程管控、产品检验、上市后风险监测、人员培训等方面为企业提供服务,帮助企业提升风险防范能力,引导企业自觉加强内部管理。

七、坚持处罚到人,着力构建大稽查格局(责任分工:稽查局、信息中心负责)

(二十七)形成大稽查合力。落实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处罚到人”规定,依法行政,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督促各地建立食品药品稽查打假协作联动机制,形成“区域合作、协查联动、信息共享”新常态。聚焦各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出重拳、下猛药”。

(二十八)善于运用信息手段。发挥基层大市场监管优势,探索面向全网实时智能监测方法,做到定向监测、IP落地、镜像截图和可疑账号持续跟踪,解决网上行为虚拟化与线下属地管理间的矛盾,实现线上线下立体打击。及时发布食品药品重大违法犯罪案件信息。

八、坚持党政同责,着力提高治理水平(责任分工:办公室、综合处、人事处、新闻宣传与应急管理处、行政受理与投诉举报中心负责)

(二十九)全面抓好考核工作。按照《江西省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的要求,认真督促各地落实省委省政府“两办”《关于强化党政同责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的意见》,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市县科学发展综合考评范围,权重不低于3%,考核结果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相关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压实党委和政府责任,健全与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相匹配的财政经费投入保障机制,把“四有”落到实处。

(三十)全力抓好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落实《关于印发江西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推动市县政府创建主体责任的落实,加大投入保障力度,按照创建标准实施创建工作。力争2019年上半年南昌、新余通过国家验收,并命名授牌一批省级食品安全市县。

(三十一)强化专业队伍建设。以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为着力点,加强教育基地和体系建设,加大培训力度,全面提高监管执法、现场检查、抽验检测、监测评价人员的专业素质。探索建立职业化检查员资格等级评审制度,推动各地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做好盐业体制改革工作,整合队伍力量。

(三十二)进一步推动社会共治。加大投诉举报奖励办法执行力度,鼓励消费者投诉举报,提高投诉举报办理结果查实率。及时曝光违法行为,加强应急处置和舆论引导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强网站及新媒体建设,创新传播手段,拓展宣传渠道,提高科普宣传针对性,开展拒绝毒蘑菇百日宣传等活动。用好行业协会等第三方力量,帮助企业提升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九、坚持智慧监管,着力提升监管效能(责任分工:办公室、信息中心、各有关处室负责)

(三十三)建立大数据中心。以食品药品监管相对人为主线建立大数据中心,强化省局和市级数据中心平台建设,实现全系统监管业务数据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督促建成“一企一档”电子化档案。

(三十四)打造公众服务平台。建立网上咨询、网上办理、在线培训、进度查询、通知公告以及视频业务培训等为主体的公众服务平台,及时为群众提供数据查询、消费警示、投诉举报等服务。

(三十五)构建智慧监管云平台。以云计算平台、基础数据库、手机APP作业系统等信息技术为支撑,分品种建立监管业务系统,让执法信息及时上传,问题及时处置,记录及时留痕。试点推进食品药品生产许可电子化证书管理。加强食品药品行政许可、抽检监测、检查检验、稽查执法的数据开发应用,实现精准监管。

十、监督方式

    (三十六)通过过程监督与目标考核相结合、内部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领导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节点任务完成情况监督与年度工作绩效监督相结合、召开代表座谈会与网上征集意见相结合等方式,确保《2018年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要点》全面、深入、高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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