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樟树药品监督管理局是48-365365正处级直属行政机构,职能为:在48-365365的领导下,负责辖区内药品和医疗器械产品的研究、生产、经营、使用的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负责辖区内化妆品的安全监管工作;依法组织开展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事故的查处。
为加强樟树中药材专业市场监管,江西省樟树药品监督管理局拟通过择优选聘的办法,面向大中专院校和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协管员3名,作为派驻樟树中药材专业市场工作人员,其主要职责是:协助开展对樟树中药材专业市场中药材经营质量的监管工作,负责中药材市场日常巡查,受理市场内涉药投诉举报,协助开展市场内中药材质量监督抽验,配合开展市场打假、专项整治和违法案件查处等相关工作。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招聘岗位、数量、条件
(一)招聘岗位、数量
中药材专业市场协管员3名
(二)招聘条件
1、学历、专业、职称或资格要求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
(1)具有中药学类或药学类专业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且具有一定的中药材、中药饮片鉴别能力;
(2)具有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且具有一定的中药材、中药饮片鉴别能力。
2、年龄要求
原则上为35周岁以下。如具有从事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管理工作5年以上经历者(注:需提供原工作单位证明),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上年龄截算时间为:2018年6月30日)
3、身体要求。此岗位需经常外出执行监督检查任务和参与执法打假行动,工作随机性大,需身体健康并适应外勤工作。
二、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48-365365网站、樟树市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目的药监局板块发布招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
1、网上报名。在网上下载并填写《江西省樟树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网上报名表格及资料接收的邮箱地址:1010251923@qq.com,联系人:胡国龙。联系电话:手机13979564863,办公电话:0795-7356582
2、到樟树药监局办公室现场报名。樟树药监局办公室地址:江西省樟树市药都路33号,药监局办公楼4楼。
3、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30日下午6点。
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江西省樟树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或资格证等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属于网上报名未当场出示原件的,应聘者须在参加应聘考试当日开考前1小时,向本局办公室提交上述相关证明的原件,以供本局现场资格审查再确认。
报名者为2018年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的,需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且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
(三)资格审查:由本局办公室进行资格初步审查。不符合条件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坚持诚信报名原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考核资格和录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
当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的比例大于1:1时,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单位可以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单位也可以适当延长报名时间,待达到开考比例时,继续开展后续招聘工作。
(四)考试与考核:采取中药材、中药饮片鉴别能力考试加面试考核方式,由樟树药监局领导、局相关科室负责人、药检所负责人等相关人员组成考核组,组织中药材鉴别能力考试和面试(各占50%)。根据考试总成绩,择优确定拟聘人选,提交局长办公会议研究。
先组织中药材、中药饮片鉴别能力考试。考试及格(得分60%)的考生,方能够进入面试环节。
原则上,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数量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应大于1:1,如果比例小于或等于1:1,则招聘单位可以视情况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招聘计划。面试成绩未及格(得分60%)的,不予录用。
(五)体检、公示、备案:对拟聘人选组织体检、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试用期聘用手续,上报省局备案。
聘用者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再次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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