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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实施《江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在南昌召开
日期:2017-04-28 18:10:00 浏览次数:

                     

4月28日下午,贯彻实施《江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在南昌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志武出席会议并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龚建华主持会议。省政府副秘书长陈敏、省局党组书记曹麒分别就条例的实施工作进行了部署。

马志武在讲话中指出,条例的颁布实施既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的重要举措,又是针对江西实际、回应人民关切的客观需要,也是建设法治江西、提高食品安全领域治理能力和现代化水平的现实需要。他要求,要加强宣传普及,强化舆论正面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和网络等媒体,通过专门培训、专题讲座、专家访谈等形式,送法律进机关、进社区、进工厂、进学校、进田头,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地深入宣传条例,引导消费者依法维权、“四小”业主诚信守法经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要担当作为,确保条例落到实处。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主动担负起应有的责任,严格执法,自觉守法,坚决捍卫法律规定,共同筑牢“四小”食品安全防线,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江西作出积极的贡献。

省政府副秘书长陈敏在讲话中指出,要深刻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大力开展条例的学习宣传活动,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法治意识,在全社会形成学法知法守法的良好风气。要进一步完善配套制度,强化部门配合,落实地方政府责任,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一定能够迈上新的台阶。

省局党组书记曹麒就全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抓好条例的贯彻实施进行了具体部署。他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带头学习、深刻领会、全面掌握条例的精神实质,认真履行法定职责,自觉遵法、学法、守法、用法。要做好各项准备,依法开展清理整顿,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开展示范创建活动,强化执法指导,加强执法能力建设,确保条例顺利实施。

《江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管理条例》是我省首部食品安全管理地方性法规,于2016年12月1日经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法监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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