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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药品经营企业飞行检查情况和处理意见公告(2017年第4号)  
日期:2017-12-29 11:19:00 浏览次数:

按照工作安排,抚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人员对金溪县百姓平价大药房秀谷店、抚州市福宁大药房、宜黄县汇丰大药房等3家药品零售企业进行了飞行检查,现将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进行公告。请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收回并上交撤销的GSP证书,同时对其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依法处理和监督整改。

 

企业名称

发现存在的不符合GSP主要问题  

检查日期

处理意见

措 施

抚州市福宁大药房

1、该药房陈列冷藏药品的冰柜内同时存放了生活用品;

2、该药房将个别需阴凉贮存的药品陈列在常温区

3、该药房未收集药品质量信息;

4、该药房验收人员未及时在验收记录上签署姓名和验收日期;

5、该药房未定期进行卫生检查,店内环境卫生较差,多处有蜘蛛网;

6、该药房未在显著位置悬挂执业药师注册证;

7、该药房未将执业药师挂牌明示;

2017年7月10日

当地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宜黄县汇丰大药房

1、该药房未持续对涉药人员进行药品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与技能的培训;

2、该药房经营场所内放置与经营无关的物品;

3、该药房将个别需阴凉贮存的药品陈列在常温区;

4、该药房培训工作档案不全;

5、该药房未设置待验区、退货区(柜)、不合格品区(柜);

6、该药房与个别供货企业签订的质量保证协议书未注明有效期;

7、该药房未定期进行卫生检查,药品陈列柜台上灰尘较多;

2017年7月12日

当地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金溪县百姓平价大药房秀谷店

1、该药房质量负责人存在挂证、兼职现象。

2、该药房质量负责人对岗位职责不清楚,未履行质量负责人的职责。

3、该药房未制定药品追溯的规定;

4、该药房质量负责人不能进行计算机管理系统的登陆操作;

5、该药房使用的GSP软件未对专门管理药品进行销售控制;

6、该药房将需阴凉贮存多个药品陈列在常温区;

7、该药房多个处方药开架销售。

8、该药房经营场所顶棚有严重渗漏现象;

9、该药房多种中药饮片无中药饮片原包装、无标签、无合格证;

10、该药房未定期汇总、分析、养护信息;

11、该药房执业药师未挂牌明示;

2017年7月14日

1、撤销GSP认证证书;

2、当地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抚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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