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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撤销灵芝桂圆酒药品广告批准文号的通知
日期:2015-08-17 10:51:00 浏览次数:

48-365365关于撤销灵芝桂圆酒药品广告批准文号的通知


赣食药监药化流通〔201565


江西众源药业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线违法广告监测管理系统有关数据,并经我局进一步核实,发现你公司于2015年上半年以来在河南省商丘电视台公共频道和新余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发布了灵芝桂圆酒广告,该广告任意篡改审批内容,在宣传中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利用专家和患者的名义为产品的功效做证明等行为。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二条、《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第二十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我局已于2015724向你公司下达了《撤销药品广告批准文号事先告知书》(赣药广撤先告字201503号),你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即201585)提交陈述和申辩。对此,我局决定撤销你公司灵芝桂圆酒的药品广告批准文号“赣药广审()2014090056号”。你公司从即日起停止风湿痛药酒药品广告发布。

特此通知。


48-365365  

2015817    


抄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吉安市、新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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