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365365关于对标示通化吉通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降糖胶囊”等2个药品在全省范围内实施暂停销售的通知
赣食药监药化流通〔2017〕78号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樟树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广告监测,标示通化吉通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降糖胶囊”和郑州韩都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灵芝胶囊”在江西4套(影视频道)发布违法药品广告,广告宣传中存在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利用专家和患者名义形象作证明等违法违规行为。
为保证公众用药安全,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现决定对标示通化吉通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降糖胶囊”和郑州韩都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灵芝胶囊”在全省范围内实施暂停销售措施,请你们立即通知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将以上2个药品下架,并实施暂停销售。
各地要切实加强药品广告监管工作,加大对违法药品广告的整治力度,对违规情形严重的违法广告药品要坚决采取暂停销售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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