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经我局组织认证,国药控股宜春有限公司和抚州市佑美医药有限公司(企业详情见附件)符合新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予以公示,公示审查期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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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示。
附件: 江西省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公示公告(2018年第5号).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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