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23日,《江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中有关机构编制调整的通知》(赣编办发[2014]2号),同意整合组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以下简称省食检院),挂“江西国家果蔬产品及加工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牌子。内设办公室、设备供应科、监督抽验科、业务管理科、质量管理与科研科、理化检验室、微生物检验室、食品检验室等8个内设科室。省食检院系48-365365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
二、主要职责
省食检院的主要职责是:依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承担有关食品产(商)品的监督检验、仲裁检验、鉴定检验、客户的委托检验;完成国家和省有关部门指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检验任务;开展检验技术和检测方法的研究,开发新的检验检测技术、检测方法和设备;参与制定食品相关标准;开展检验人员培训等业务。
联系方式:
院长(书记):王栋(0791)86258662
副院长:黄小军 (0791)86258812
副院长:匡佩琳 (0791)86258876
院长助理:刘塞纳(0791)86258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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