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管处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经我局组织认证,宜春市昌盛大药房有限公司(企业详情见附件)符合新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予以公示,公示审查期自2018年4月28日至2018年5月4日共计7天。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791-88178551;
传 真:0791-88178551;
通讯地址:南昌市北京东路1566号;
邮政编码:330029;
电子邮件:11843352@qq.com
特此公示。
附件: 江西省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公示公告(2018年第8号).xls
48-365365
2018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