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管处
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管处职责

承担药品、化妆品流通和使用环节监督管理工作,拟订监督管理的措施和办法并监督实施,督促下级行政机关严格依法实施行政许可、履行监督管理责任,及时发现、纠正违法和不当行为。负责药品分类管理、药品召回、药品互联网信息内容监管工作,承担药品广告内容审批、监测职责。

处长:鲁军 (0791)88158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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