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洁厨亮灶,治理餐桌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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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授予第二批2017年度洁厨亮灶省级示范单位的通知2018-04-24
 关于授予2017年度洁厨亮灶省级示范单位的通知2018-04-24
 上饶市关于审核同意2017年度“洁厨亮灶”市级示范单位的通知2017-11-20
 关于审核同意2016年度“洁厨亮灶”省级示范单位的通知2017-08-16
 抚州市评为2015年度“洁厨亮灶”省级示范单位展示2016-03-04
 吉安市评为2015年度“洁厨亮灶”省级示范单位展示2016-03-04
 上饶市评为2015年度“洁厨亮灶”省级示范单位展示2016-03-04
 宜春市评为2015年度“洁厨亮灶”省级示范单位展示2016-03-04
 赣州市评为2015年度“洁厨亮灶”省级示范单位展示2016-03-04
 鹰潭市评为2015年度“洁厨亮灶”省级示范单位展示2016-03-04
 新余市评为2015年度“洁厨亮灶”省级示范单位展示2016-03-04
 萍乡市评为2015年度“洁厨亮灶”省级示范单位展示2016-03-04
 景德镇市评为2015年度“洁厨亮灶”省级示范单位展示2016-03-04
 九江市评为2015年度“洁厨亮灶”省级示范单位展示2016-03-04
  南昌市评为2015年度“洁厨亮灶“省级示范单位的展示2016-03-04
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组织、企业实施、社会参与原则,发挥政府、企业和社会三个积极性,在全省深入开展“实施洁厨亮灶,治理餐桌污染”活动。力争用3-5年左右时间,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得到切实履行,守法经营、诚信经营意识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得到进一步落实,消费者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得到进一步保障,污染餐桌风险因素基本消除,食物中毒事故发生率明显下降,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显著提升。  

 
实施方案
 

按照“分类实施、重点突破、示范引领、整体推进”的原则,因地制宜、因企制宜,做好全面统筹安排,与日常监管、示范创建、量化分级管理、诚信体系建设等各项工作有机结合,相互衔接,整体推进。力争至2016年底,高风险餐饮单位完成亮晒厨房,至2018年底,全省县城以上餐饮单位基本符合“洁厨亮灶”要求,至2020年底,全省餐饮单位基本完成“洁厨亮灶”,治理餐桌污染活动取得显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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